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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拜天竟然七點半準時醒來,生理時鐘太準時的錯。
梳洗一下,排了一下身體的廢物,通體舒暢,美好的星期天的開始。
最近愛上了Norah Jones 和 John Mayer的歌,房間放了他們的歌就好像身處在歐洲的咖啡廳一樣。
別問我在歐洲的咖啡廳的感覺是怎樣,就因為沒去過,才會有這怪異的想像。
再樓下吃了個四號餐,義大利麵配中冰奶加了顆蛋和培根,連早餐也很歐洲,就知道我多想去歐洲了。

接下來的早晨我耗在書局,何嘉仁書局有個缺點,完全沒有提供椅子。
站的我腳都快抽筋,我有懶人病,站太久腳就會抽筋。
看了幾本書,都很想買回家,可是想到家裡還好幾本沒看完的書,就阻止了買書的念頭。

逛了樓上的文具區。
天阿幾米的相框,擋書架,音樂盒,玻璃球,各各的精緻的要命。
拿在手中把玩,開始想像該擺在房間的哪個角落,一定很美。
擋書架多麼有創意又精緻,也有愛情的想像。
哪個擋書架可以讓人有如此的感受,如果有人來我家,ㄧ定會對這個擋書架讚賞不已。
真想買。。。看了價錢,天ㄚ,一對擋書架竟然要1500元。
摸摸口袋裡買早餐後找的45元,哀。。。。真想擁有阿!!

我想我口袋的錢只能買個小卡吧,結果看了小卡也要50元。

既然這篇名為無題,所以內容會很跳tone。

在書局時,很沉浸在這種優雅的氣氛中。
Ruru常說我就像個毛頭小子,率真急躁,古靈精怪的。
我覺得這是個可愛的稱讚,但是我又想成為一個很優雅的女性。
就像ㄧ套好的西裝就要搭配一雙優雅的鞋。
總不能搭配球鞋吧。
既然ruru是一套紳士般的西裝,那我就想成為一雙優雅的歐洲皮鞋來搭配。
我想成為一個優雅成熟的女性,卻擔心失去了率真直率的我。
這似乎充滿了矛盾,又或許這是可以相輔相成的。
率真與優雅我似乎找不到平衡點。
或許這又需要歲月及經驗的組合。


回家的途中,我騎著我的小紅奔馳在三重街頭。
小時候我喜歡對著電風扇大聲歌唱,因為那樣跟收音機傳出來的歌聲很像。
那時候唱的是音樂課本學的歌,稚嫩的童音,抖出的不同的感覺。
特別是尾音拉長,都會很像抖音。
長大一點,國中時候。
我喜歡在爸爸的車上,放進我唯一擁有的兩張正版卡帶,吳宗憲的我會想你專輯,跟鍾漢良的小太陽。
把音樂開的很大(我懷疑我的重聽就是那時候開始的)
我對著後照鏡,車門旁的那種,然後伴隨的充滿少女情懷飽含演技的深情眼眸,緩緩的跟著卡帶唱起來。
歌聲的高低起伏非常的大,我的臉部表情也跟著高低起伏,沉浸在為賦新辭強說愁的情境中。
因為當時專心的注視著鏡中的我,沒注意身邊到底有沒有人。
我想如果有人看到,大概會覺得這孩子神經有疾病吧。
長大的我,還是很喜歡唱歌。
除了在房間裡自己唱又跳,洗澡時唱,去ktv時唱。
最常的大概是每天上下班時,躲在安全帽裡時唱。
安全帽裡有絕妙的迴音效果,因為是全罩的,所以聲音就在鏡片與我的臉中間迴盪。
我想那種效果應該是會美化歌聲,帶著安全帽唱歌每每會讓我有種我沒成為歌星真的太可惜的錯覺。
我也喜歡學習英語歌,因為會講英語感覺很屌,會唱英語歌又感覺更上層樓。
繞舌的音,我特別喜歡。
國語歌跟台語歌,抒情的,搖滾的,可愛的,成熟的,我都愛。
還曾經為了愛人大韓仔學了此生唯一會唱的ㄧ首韓語歌。

我想愛情不僅是大腦分泌動情激素,應該也大量的分泌了腎上激素。
戀愛中的我,忽然會變的很全能。
熬三天的夜也不喊累,三餐不吃也不感覺飢餓,跑100公尺可以創自己最好的紀錄。
學東西也變的很快速,沒情調的我忽然可以寫出動人的情詩。
沒力氣的我也可以扛著我的愛人。
越說越誇張。。。
總之愛情來臨時,週遭的事務突然都變的如此的美好。
生活的步調呈現跳躍的狀態。

未來科技發達時,說不定會研發出人造動情激素。
到時候,每天ㄧ早施打1cc動情激素就跟吃早餐一樣自然。
再也不需要情人,不會有失戀的苦處,卻又天天沉浸在熱戀的狀態中。
哈哈~有可能嗎??
不過這就跟複製人一樣違反生物原則。

胡言亂語一篇結束。
下午要來看完csi new y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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