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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安慰丁丁,所以我就提了自己當例子。
然後突然覺得,以前的自己怎麼那麼下賤。
奇怪,當初完全沒想到。
我真的有段低賤的過去。


那時我跟許小臭在葉園打工,正遭逢人生有生以來第一次被甩。
這死沒良心的芭比當時在舞廳愛上了新鮮美味的十八歲小女生。

於是我當初簡直過著行屍走肉的日子,茶不思飯不想的。
兩個禮拜不到狂瘦五公斤,傷心的要死。

那是個颱風天的晚上,陽明山仰德大道的陸上簡直成小河流狂瀉。
我上了一整天班,又都沒吃飯,整個身體很飄邈。
但是住在外雙溪山上的芭比因為雨太大,所以沒打算出來吃飯。
忘了是他叫我買,還是低賤我本人自願送過去。
總之我颱風天晚上下班後,竟然買著晚餐打算從陽明山橫跨山頭給他送到外雙溪的山上去。

記得雨真的很大,加上是晚上,視線超級模糊的。
雨一直打在我的眼睛上,我幾乎看不見前面的路。
當我看見公車停在我前頭時,我幾乎沒有時間煞車就狠狠的撞上去了。

整個人就飛了出去,頭昏眼花的,嚇死了。

結果好心路人停下車來扶我,還有公車司機也下來幫我。
不過後來公車司機又被幫我枎車子起來的路人給撞傷。
整個腦筋嗡嗡叫,拿著路人借我的手機,卻只記得分手很久的前男友電話。
撥錯了好幾次都被對方臭罵一頓。
嚐試了多次後,終於撥對了。


八比來的時候好像有點覺得我怎麼那麼白癡。(不過這是我四年後的今天的解讀,哈。)

去警察局備案,然後去醫院掛急診,還遇到可憐被我撞到的公車司機。

事後機車的車殼整個破碎,於是都要換新的。
連龍骨都歪了,修了一大堆拉哩拉雜的,共花了貧窮學生的我一萬四。
簡直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雞歪死了。

不過在撞車後一兩個月,不小心在芭比電腦裡看到他的對話紀錄。(真的超不小心的啦。)
發現在我勤奮的冒著颱風天,用殘弱的身軀幫他買晚餐時,他正一個人爽快的在家裡與心愛的青春肉體十八歲小妞快樂MSN。
那文字還超曖昧的,記得好像在提醒那小妞,颱風天千萬不要出門,很危險。


寫出這段可恥的過去,我還真的有點害羞起來。


我真的是人在賤中不知犯賤。


這段過去非常明確的說明一件事情,那就是,
如果要讓一個男人愛你,千萬不要疼他,更不能為他做牛做馬,
當什麼孝女白琴,如果你為他付出超過你對你媽付出的,那你就死定了!
等著當陪錢貨,血本無歸吧!!

要讓一個男人愛你的話,就虐待他。
提高姿態虐死他,讓他為了你茶不思飯不想的。
不要讓他日子太安穩太好過,他就會愛死你了。
(不過這種方法只適用於賤男人,所以當你判斷他是賤男人那類的,就可以盡情使用這招!)
(切忌,不能使用於好男人身上,好男人這年頭太少了,請好好愛護保護。)



原來我從八比那時候開始就習慣當一個低賤的女人。
回想起這七年,戀情真是慘不忍睹。



不過,我可能就是非得經過這些經驗。
才能對本身有所覺察。
才能發掘人生的意義。
(因為我現在歸類在教育學術版,最後還是要給一些正向的文字,我真是有責任感。)



謝謝那些曾經虐待過我,剝削我的男人們,因為你們我才有現在努力的方向及動力。
感恩!!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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