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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手真的是一門很深,很大的學問。
相愛很容易,但是放棄一個自己愛的人卻很難。

而放棄一個劈腿,說謊成性,不善良又自私,或者暴力,這些非常明顯的缺點的男人,這還沒那麼難。

我今天要說的是,在戀情當中,兩人的相處尚稱合諧,有一種表面相愛的狀態,但其實你心裡面清楚這樣的戀愛模式,或者這樣的人不是你要的。
又或者你發覺其實這人並不是愛你,而只是需要你,或他自己以為他愛你,但其實你感覺到那不是愛。

這真的很為難,沒有大衝突,表面維持著合諧,只是始終感覺不對勁。

以前我常使自己處於這樣的狀態中,很討厭的狀態。

妥協於習慣,妥協於寂寞。
所以讓自己放任這樣的愛情持續下去。
跟自己說,只是時間問題吧。
只是害羞問題吧。
只是某部份出了問題,但是哪份愛情沒有問題。
於是就這樣繼續妥協下去。

愛情之所以讓人受傷,就是很多時候我們妥協了,並且自欺欺人吧。


愛,不是用說的。
有時候一個幟熱的眼神,一個緊緊的擁抱,
一個輕輕的吻,一個輕柔的觸摸,
一個小關心,
愛就真的只是這樣。


放手,是否才能真正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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