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事實,就是個人信仰的一切。

個體能看的到,並且願意信任的那才是所謂的真實。


每個人能看的到的面向不同,判斷憑藉的價值觀也有不同,所以相信的事實也不同。



事實的彈性大的超過我們想像,在以往我誤認為事實是最僵固的。


所以常會有,"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現象。
不是事實被扭曲了,而是每個人都說了部份的事實,在空白的部份填上了主觀的想像。


信仰上帝的人,他的主觀世界裡,上帝就是存在的事實。
相信這世界是美好的人,他就會用彩色的角度欣賞世界,他的真實世界就是美麗的。
相信這世界是悲慘不公平的,那他就會將焦點集中在灰色的那面,那麼世界對他而言就是悲慘的。




在愛情上,重點並非對方愛不愛自己。
而是你相信他愛你嗎?
你相信了,那就是事實,
你不信,那也是你的事實!

我們所選擇相信的事實,會指引我們生活的方式與方向。
所以很多結果,都是我們自己選擇來的。




價值觀是我們帶著來看這世界的眼鏡。
他就是一個天平,替我們篩選那些符合價值觀的事物,然後進到我們的認知中成為真實。
而這社會會替我們在腦子中打造一個符合社會期待的框架,
一個自動化思考的流程,新的事物進來,就沿著標準作業程序運作,
於是我們接收著這社會發布的一切,並且不加以思索就讓這些成為我們認知中的事實。

所以,我們最好要和大家一樣,否則就是異類。
而異類在社會的認知中,是負面的,不被祝福的,甚至被排斥的。




沒有結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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